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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所得稅中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問題(房屋部分出租)
爬過文
找到了「如果房屋有部分營業
部分自住
則購屋借款利息可按自住之比例扣除。
納稅義務人可以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
區分出營業與住家比例
再用此比例算出有多少利息可歸為購置自用住宅的利息支出。
」 我要問的是
我的房子共5層樓
1樓出租當某公司分公司的辦公室
2-4樓自住
我要如何申報所得稅中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1.該公司並沒有辦理公司登記(設籍)在這
那算營業嗎?房屋稅要變更為營業的嗎? 如果房屋稅沒變更為部分營業、部分自住
那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好像就沒區分出營業與住家耶?!
2.是否會影響其它的稅(如土地稅)?3.如果有官方(國稅局)的網站可參考
請一併附上!
感謝啦!
該公司並沒有設籍在此表示房屋應還沒有營業使用除非房屋稅清查時有查到房屋有營業行為才會有更動房屋稅單上如果有區分住家營業表示有公司設籍及有營業行為如果稅單上純住家表示沒有房屋有營業當然也會影響土地申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要先扣除銀行利息所得剩餘的才可申報扣除還有你的戶籍必須設籍在這間房屋所支出的利息才可認列
參考資料
待過稅務局
一、房屋雖未辦營業登記但堆置與營業有關之物品
供倉庫使用
依規定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您的狀況講的是公司在貴府一樓租房
而公司登記的地址又在其他地方
實質認定上還是供營業使用。
以上內容請參閱國稅局網站連結: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