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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崎症的重大傷病卡

我想時候德川崎症

那時有領重大傷病卡

現在我19歲了

不知道現在重大傷病卡是否韓有效呢?還是要換發了?
根據健保局所發佈之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內容

急性發熱性黏膜皮膚淋巴結徵候群(川崎病)所發給之重大傷病卡是永久有效的。

不過您當年領的是紙卡

現在資料則已全數儲存於健保卡上的IC晶片以內

可能您很久沒有使用

又或者當年健保卡改為晶片卡時您的重大傷病資料沒有註記在內。

現在的解決方法是

建議您去電各地健保局查詢您的重大傷病卡是否仍然有效

若答案是肯定的

那麼您應該只要去健保局過個卡就可以了。

健保局總局 電話:(02)-27065866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2:30 13:30-17:30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34信義路三段140號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臺北業務組 電話:(02)2191-2006 北區業務組 電話:(03)433-9111 南區業務組 電話:(06)224-5678  中區業務組 電話:(04)2258-3988 高屏業務組 電話:(07)323-3123 東區業務組 電話:(03)833-2111 又或者參考下述方法:問:重大傷病證明遺失如何辦理補發? 答:1.特殊疾病類別(第6類)領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於有效期限內如有遺失或損毀

保險對象可填寫「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核定通知函列印(重大傷病證明卡補領)申請書」併隨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郵寄或親自送件

向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請補發

不需再附診斷證明書。

遺失補領申請書可洽健保分區業務組領取或由健保局網站取得2.重大傷病證明資料已登錄健保IC卡者

健保IC卡遺失或損壞時

請依「健保IC卡管理須知」規定

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

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採郵寄辦理者檢附影本 )請領健保IC卡。

請參考: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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