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算一下,建物權狀以及土地權狀
以下是我建物權狀的寫法總面積:94.21平方公尺附屬建物:陽台 9.88 平方公尺 雨遮 8.38 平方公尺共同部分:富貴段 XXXXXXX建號 5
909.13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00000分之1642含停車位*編號68 權利範圍: 100000分之520**********編號69 權利範圍: 100000分之520 富貴段 XXXXXXX建號 338.7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10000分之513 土地權狀面積: 2
005.86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分之146 以上是與權狀寫法相同麻煩幫忙算一下 我真的搞暈了 因為房仲跟我講說 不含車位50.02坪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一平方公尺*0.3025=一坪主建築物~ 94.21*0.3025=28.498坪附屬建築物~ (9.88 8.38)*0.3025=5.52坪共同部分a~5909.13*1642/100000*0.3025=97.027*0.3025=29.35坪共同部分b~ 338.78*513/10000*0.3025=5.257坪(共同部份裡面包含雙車位 ~5909.13*((520 520)/100000)*0.3025=18.59坪 )如果全部總起來68.625坪
減掉車位房子的部分約50.035坪誤差一點點啦~~仲介和妳說的沒錯
參考資料
http://2do.twbbs.org/forums/?fromuid=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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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club.yahoo.com/clubs/stock2345678901
主建築物~ 28.5附屬建築物~ 5.52大公部分~ 29.35(含車位坪數18.59)小公部分~ 5.26土地持分~ 8.86如果全部價總起來68.63坪
減掉車位坪墅房子的部分約50.04坪
呵最後妳補充的還有車位18坪有那麼多ㄇ?可真是把我嚇死了難道是要停火車?先說清我沒有計算妳的算法是否正確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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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5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3200530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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